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9名。具体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6.符合报考年龄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老员工、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及文峰区(高新区)正式在编教师等;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或关注安阳市文峰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文峰区教育局 0372-5117116(工作时间)
0372-5117117
0372-5117118
监督电话:0372-511729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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